【招标公告】振兴路东侧小游园二期景观绿化苗木采购
2025-04-30
一、招标项目 振兴路东侧小游园二期景观绿化苗木采购 二、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振兴路东侧小游园二期景观绿化苗木采购及运输、装卸,以及现场苗木搭配种植、全程负责与招标人提供的劳务人员和机械共同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土壤改良、场地平整、堆坡造型及粗整/细整、土方短驳、苗木种植、质保期养护等一切管理工作,具体见报价清单。 三、交货期:根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起2日内,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苗圃供招标人选苗;招标人选定的符合招标要求的苗木,中标人在供货时不得随意更换,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苗木不符合中标人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在招标人选定苗木后,根据招标人要求2日内供货到位。若存在分批供货,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费用不予增加。 四、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南侧区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 北侧区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开竣工时间为暂定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 五、交货地点:平潮镇,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六、质量: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养护期1年;苗木质量要求精品苗,并符合苗木清单说明要求。 七、投标单位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或城市绿化或苗木种植经营等相关内容。 八、本项目限价为68万元。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苗木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人员费用、税金、利润等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注明开票税率,若签订合同时或结算时开票税率增加,不含税价不变,税款不予调整,超出报价中约定的税金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若签订合同或结算时开票税率降低,不含税价不变,税款按实结算。 九、结算方式:固定单价,按实结算。结算时合同项目综合单价不受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任何因素影响,综合单价仍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执行。 十、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3万元。 十一、确定方式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2025年5月12日16时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931644967@qq.com报名,邮件名称:“振兴路东侧小游园二期景观绿化苗木采购+公司名称”。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崇川支行 账号:111182210910040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10:00,递交方式现场送达,地点为: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10室。 4、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单位需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中标价的1.2%。 十二、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 发布公共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十四、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962965370 联系人:张工 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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